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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十四运演职人员入住期间校园封闭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保卫处 发布日期:2021-08-19

    各系、部、处、室:

    按照全国十四运组委会工作安排,8月20日至9月16日期间,1959名十四运开幕式演职人员入住学院并实行封闭管理。因当前境外输入引发的本土聚集性疫情仍未结束,疫情防控形势比较严峻。为切实做好十四运演职人员入住期间封闭管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封闭期间校园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校门实行封闭管理

    1、十四运演职人员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按照十四运组委会工作要求,统一由组委会保障车辆接送,团进团出,禁止私自外出。

    2、学院学生返校后,严格遵守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实行封闭管理,除执行十四运安保任务团进团出的学生外,其他学生严禁私自外出。

    3、所有入校教职工均须签订《十四运演职人员封闭管理期间防疫安全承诺书》(由各部门组织签写,并进行保管)。在校内安排住宿的教职工实行封闭管理。在校内没有安排住宿的教职工,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可实行学院和居住地往返两点一线轨迹管理,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日常防疫。

    4、食堂、超市、洗衣、洗浴、理发、保洁等后勤从业人员一律实行封闭管理,禁止私自外出。

    5、培训中心承接十四运有关任务,员工提前两天实行封闭管理,严禁私自外出。

    6、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施工人员在校施工期间防疫监管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管理人员签写《十四运演职人员封闭管理期间防疫安全承诺书》,并加强人员教育管理,在施工期间严格实行学院和居住地往返日常两点一线轨迹管理,并做好个人日常防护。

    7、后勤保障送货人员、访客要由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进校,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人员在校期间防疫主体责任。

    8、所有人员进入校园时,要严格落实戴口罩、一米线、扫码、测温、登记等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检查接种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9、封闭管理期间,南门车辆出入通道为十四运演职人员乘用车辆专用通道,其他车辆一律由西门进出。

    10、封闭管理期间,学院离退休教职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灞校区校园的,由工会离退科指定专人报请学院十四运开幕式演员生活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方可进入。学院离退休教职工在此期间乘坐校车的,建工路校区发往灞校区的,暂定在启源二路与广运潭大道十字东北角下车;灞校区发往建工路校区的,暂定在西门外马路西边上车,并严格遵守相关乘车规定。离退休教职工在此期间出入校园报批手续具体联系经办人:姚彦龙,联系电话:15509185171

    二、校园实行证件牌管理

    1、封闭管理期间,校园内所有人员实行证件挂牌管理。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相关人员的工作牌办理工作,工作牌办理联系人:邸多军,联系电话:15509185098。

    2、十四运开幕式演职人员佩戴组委会统一制作的证件牌。

    3.教职工佩戴工作人员证件牌,食堂、超市、洗衣、洗浴、理发、保洁等后勤从业人员佩戴从业人员工作牌,培训中心员工佩戴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工作牌,施工人员、访客等临时出入人员佩戴临时出入工作牌,十四运安保执勤学生佩戴十四运制式执勤工作牌,非安保执勤学生封闭期间在校内一律按着装规定着制式警服并携带学生证。

    4.保卫处组织学警纠察队和安保人员负责校园内24小时巡逻检查,查验未佩戴工作牌人员。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学院不定时进行通报;演职人员违反规定的,向组委会驻校工作专班反映。

    5、施工人员、后勤保障送货人员、访客进校前,需相关职能部门同意,门卫做好人员登记,发放临时出入工作牌,出校门时归还工作牌。

    6.未办理工作牌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一律禁止入校。

    三、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

    1、封闭管理期间,生活服务中心西侧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禁止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等车辆。请各部门通知相关人员,上述非机动车辆统一停放在校园西北角原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楼下。

    2、封闭管理期间,校内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在露天场所晾晒各类衣物被褥,对违反规定的学院将予以清理。

    3、封闭管理期间,警体馆北侧停车位划为组委会工作车辆停放区域,警体馆南广场划为演职人员乘用车辆停放区域,校内其他车辆不得占用专用停车区域,不得在校园内乱停乱放。

    4.保卫处加强与辖区公安机关、城管部门联系,清理校园周边影响演职人员生活休息的流动经营、娱乐活动等。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十四运演职人员入住封闭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防止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发生。

    2. 各部门层层落实责任,管好自己的人,对在校师生、服务外包人员、施工人员及访客人员要加强教育和监管,各类管理服务措施要严于平时、高于平常,严格执行纪律规定。

    3.若发现违反以上规定者,学院将严肃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学院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当事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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