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警察学院保卫处!

学院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校园转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保卫处 发布日期:2022-09-25

    各系、部、处、室: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学院自926日零时起解除静态管理,转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门禁管理要求

    教职员工、施工人员凭有效证件(工作证、一卡通、临时出入证、施工证明等)进校,并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校外无关人员以及体温、一码通、行程码异常人员不得入校。

    二、有序恢复线下教学

    各系部按照《关于做好线下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线上教学活动转为线下教学,确保各项教学活动平稳有序。

    三、加强师生员工管理

    10月31日前,教职工原则上不出省、非必要不离市,因特殊原因确须离开西安市的要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区。在校学生因病等原因外出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卫生所初检按要求就医。尚未返校的学生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返校,经审批同意返校的,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进校时严格查验相关手续。

    四、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

    1031日前,原则上不得举办100 人以上的线下大型会议、论坛、典礼、培训、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部门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提前一周向学院防疫办申请,防疫办请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同意后举办。

    五、加强个人健康管理

    师生要牢固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养成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常通风的良好卫生习惯,一旦身体出现可疑症状,要主动报告,及时就医。返校学生、后勤保障人员、医务人员、安保人员、施工人员,严格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

    六、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各相关部门做好食堂、超市、水电、洗浴等供应,有序恢复堂食。持续做好快递点、教室、食堂、宿舍、警体馆等重点区域的消杀和通风工作。坚持多病共防,做好出血热、手足口病以及诺如病毒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特此通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启源二路199号       邮编:710021       版权 陕西警察学院 陕ICP备1800971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