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车辆登记人所属或归口管理部门统计)
一、超速车辆4车4辆次(车速30km/h以上)
(一)后勤处公务车辆2车2辆次:2月4日17:24(32km/h)、12月5日09:07(31km/h)。
(二)法律系教工车辆1车1辆次(车牌号略):12月4日16:48(33km/h)
(三)信息技术系实验室车辆1车1辆次(车牌号略):12月7日14:48(36km/h)
二、违停车辆1车1辆次
警体部教工车辆1车1辆次(车牌号略):12月4日在警体馆北侧违停。
三、违规车辆处罚期满解除
12月11日解除教务处教工车辆(车牌号略)、治安系教工车辆(车牌号略)及其名下车辆处罚,恢复进校权限。
四、处罚
即日起对超速30km/h以上1次的法律系教工车辆(车牌号略)、信息技术系实验室车辆(车牌号略)及其两车车主名下登记车辆(车牌号略)给予限制一周进入校园的处罚,处罚期至12月18日12时。
五、警示
在校园限速30km/h的情况下,本周仍有违规超速现象,存在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再次重申目前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要求:车辆超速30km/h以上1次或本学期违停累计3次以上的将给予其名下所有车辆限制一周进入校园的处罚;车辆累计超速30km/h以上2次或本学期违停累计5次以上的,给予其名下所有车辆限制本学期进入校园的处罚。
请各部门尤其本周有车速违停违规行为的管理部门务必重视高度校园交通安全,加强所属教职工或管理的校园从业人员以及前来部门办事车辆的教育提醒,要求其在校园内严格遵守学限速行驶规定,有序停放,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秩序。保卫处部门网站工作动态将持续曝光超速违停车辆信息。请教职员工共同监督!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